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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关于评选2019年度“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”的通知》《关于评选2019年度“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”“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的通知》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9-12-30 责任编辑: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1272设置

各学院、各部门:

现将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、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评选2019年度“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”的通知》(沪人社资〔2019〕481号)和《关于评选2019年度“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”“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的通知》(沪团委办〔2019〕76号)转发。

一、申报对象及评选条件:

1. 面向全校师生。

2. 评选条件细则详见附件一、附件二。

二、学校评选项目及名额

1. 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(个人)

我校拟表彰名额1名,推荐名额按照不少于拟表彰名额的120%,即2个。

2. 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

我校拟表彰名额1名,推荐名额按照不少于拟表彰名额的120%,即2个。

三、申报名额和提交材料:

1. 各学院、各部门各奖项原则上推荐0-1名。

2.申报材料:审批表一份(详见附件一、二中);个人事迹一份(字数在2000字左右)

3.学院个人材料交学院团委,经学院党委初审、盖章后提交;其他教工到所在机关党委、直属党支部申报初审、盖章后提交。

4.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2020年1月3日(周五)12:00前交校团委,电子稿发至邮箱tw@shou.edu.cn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
联系人:刘星安

联系地址:大学生活动中心221室

联系方式:61900486

联系邮箱:tw@shou.edu.cn

附件一:评选2019年度“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”相关资料.zip

附件二:评选2019年度“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”“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相关资料.zip

(学生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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